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包括: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 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 投标截止日后撤销投标文件。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