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静
案情
2009年,甲公司和乙公司向某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某项目评审结果不公平、不公正。
经审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两名采购人代表在评审时,存在明显不合理、不正当倾向性。该项目评标共有7名评审专家,其中有两名是采购人代表。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规定,“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三项技术项目共占14分,但对上述打分项进行评分时,两名采购人代表均给丙公司打出满分14分,给甲公司和乙公司打出0分。而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显示,3家公司在“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差异并不大。同时,甲公司与排名第二的丁公司最后综合得分仅差0.8分,可见,两名采购人代表的评分已经直接影响了中标结果。二是评标委员会存在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行为。招标文件服务部分对技术培训标准和条件的打分“分3档,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5分”。即最终打分只能是0分、3分、4-5分,而7名评审专家均给甲公司打出2分,这显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打分。
根据上述审查情况,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分析
本案折射出政府采购评审环节专家评审存在倾向性、随意性等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对评审专家管理存在以下四点现实问题,一是评审专家库中专家数量不足。二是评审专家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各类别专家数量差别较大,如计算机方面的专家较多,而印刷方面的专家则较少。四是评审专家对项目了解不够。有些评审专家单凭自己的经验去评审,对评审办法和具体评分标准不进行认真分析,对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不进行认真审核,存在凭主观印象评审的问题。
笔者认为,对于评审专家管理,应以“功能完善、操作规范、网络安全”为目标,强化查询、分析、通信、预警以及统一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功能,实现专家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以及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的有机统一。具体如下:一是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功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所需评审专家数量和类别,从多个类别中同时抽取评审专家。同时,系统可对一年内已经被连续抽取三次的评审专家进行自动屏蔽。二是语音信息通知功能。三是监督反馈功能。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审后对评审专家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传专家库系统,由系统对相关信息自动汇总。四是倾向性预警功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审后,将评审专家打分情况上传回专家库系统,系统自动对打分畸高、畸低的专家进行记录并向监管部门预警。已实行网上评标的地方,在开发该项功能时可以与网上评标进行有机衔接。五是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功能。系统自动对某评审专家对该领域全部供应商的打分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对虽未违反法律规定,但倾向性较大及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不合格的评审专家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