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价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询价会上两个或以上供应商出现报价一致且最低的情况,此时需要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价格不允许超过第一次报价。
第二种就是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专家和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标书,对商务报价、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做出了评判之后,要求供应商二次报价(除特殊原因,二次报价价格一般低于第一次报价)。
第三种就是其他特殊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二次报价。另外,如果所有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均超出了采购单位资金预算的话,采购单位会要求重新招标,而不会要求二次报价。
二次报价常见的情形
二次报价一般出现竞争性谈判磋商过程中,就是专家和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标书,对商务报价、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做出了评判之后,要求供应商二次报价。
也就是在做标书的时候,标书里面的价钱可以不是你最后的成交价。开标后,专家和用户经过对标书的商务分和技术分做出了评判之后,会要求投标人进去,让投标人做出第二次报价。这第二次的报价就是你最后的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