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过程中我们都知道存在一个价格方面的概念叫做招标控制价,这个价格是为了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也存在标底这一概念表示工程项目的市场预估算价格,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执行工程招投标法规的客观需要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工程招投标实践过程的产物,是为解决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问题而产生的。为了规范招投标市场,促使各省市关于控制最高限价规定的统一,在新规范中,为解决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问题,在新的招标方式下,不再使用标底的称谓,而统一定义为“招标控制价”。
1、在时间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存在诸多弊端:
① 设标底时易发生泄漏标底及暗箱操作的问题,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② 编制的标底价一般为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
③ 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
2、标底招标与之对应的无标底招标同样存在诸多弊端:
① 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
② 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
3、招标控制价与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有明显的优势:
① 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
② 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等违法活动的产生。
③ 可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
④ 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
4招标控制价与标底有明显的区别:
①招标控制价是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价不会高于招标控制价。标底是密封的,开标唱标后公布不是最高限价。投标价、中标价都是有可能突破标底。
②招标控制价只起到最高限价的作用,投标人的报价都要低于该价,而且招标控制价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只是作为一个具体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参考。标底在评标过程中一般参考评标,即复合标底A+B模式,在评标过程中占有权重,所以说标底影响投标人中标。
③ 评标时,投标报价不能够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标底是招标人期望的中标价,投标价格越接近这个价格越容易中标。当所有的竞标价格过分低于标底价格或者过分高出标底价格时,发包人可以宣布流标,不承担责任,但过分低于标底价格的情况工程上几乎不会出现。
综上所述,标底和招标控制价有诸多比较之处,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到在时间操作中,设标底招标存在诸多弊端,同时招标控制价与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相比有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在维护招投标原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