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也称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即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议标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邀请议标方式。
选择中标单位不是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而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法人或组织进行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签订采购合同。如果与一家协商不成,可以邀请另一家,直到协议达成为止。
2、比价议标方式。
“比价”兼有邀请招标和协商的特点,一般使用于规模不大、内容简单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通常的做法是由招标人将采购的有关要求送交选定的几家法人或组织,限其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报价,招标单位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报价合理的法人或组织,就工期、造价、质量、付款条件等细节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3、方案竞赛议标方式。
它是选择工程规划设计任务的常用方式。通常组织公开竞赛,也可邀请经预先选择的规划设计机构参加竞赛。一般的做法是由招标人提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投资控制数额,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场地平面图、有关场地条件和环境情况的说明,以及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等基础资料,参加竞争的单位据此提出自己的规划或设计初步方案,阐述方案的优点和长处,并提出该项规划或设计任务的主要人员配置、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进度安排、总投资估算等,一并报送招标人。然后由招标人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出优胜单位,招标人与优胜者签订合同。同时对未中选的单位给以一定补偿。
另外在科技项目招标中,通常使用公开招标、但不公开开标的议标方法。招标单位在接到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后,先就技术、设计、加工、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在取得初步认可的基础上,选择理想的预中标单位并与之商谈,对标书进行调整,如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可定为中标单位,若不行则再找第二家投标单位。
这样逐次协商,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止。这种议标方式使招标单位有更多的灵活性,可以选择到比较理想的供应商和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