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份高质量的招投标书,为客户做到尽善尽美!想做好标书一定要注意这几点:
一、“投标须知”莫弄错。“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必须对“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弄得不好,就会将“须知”理解错,投标书成为废标的可能。
二、“实质要求”莫遗漏。根据《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必须要对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回应,如遗漏,未做出响应,必将废标。
三、“重要部分”莫忽视。“投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竞争实力的具体。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进行一一认真、详尽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致评分不高,导致中标几率减少。
四、“项目”莫大意。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简单、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全盘皆输。这些项目主要是:
1.投标书未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密封的;
2.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书放进投标书中;
3.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4.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
5.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6.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7.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