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筹建费和广告费业务费是可以在缴纳所得税前调整应纳税计税额的,那么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该怎么填写呢?下面是标书啦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写
新办企业在筹建期间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税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13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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