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运输企业而言,由于对营运资质的要求,挂靠经营普遍存在。
一、挂靠经营的的方式:
在现实操作上,挂靠经营有实质和形式两种情况:
1、实质挂靠经营
“挂靠者”自行出资购置运输工具,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并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被挂靠者”一般为“挂靠者”提供诸如:代办代缴各种税费,协调进站发车,协助处理与外市县有关营运事宜,代办经营线路审验、车辆审验、驾驶员年审、车辆报停等手续,协助结算票款,协助处理行车安全事故并办理车辆保险,协助处理行车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务与管理。这种挂靠经营是运输行业典型的挂靠经营方式。
2、形式挂靠经营
“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运输服务活动,“挂靠者”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被挂靠者”不为“挂靠者”提供任何服务和管理。这种挂靠经营,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比较普遍。
二、挂靠经营的特点
(1)“挂靠者”的四证统一,即:“挂靠者”购买车辆的行驶证及使用的道路运输证、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证)上的车主、业户、单位、服务单位都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
(2)“挂靠者”向“被挂靠者”交纳管理费;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3)挂靠双方签定有关运输经营的合同或内部协议。
三、挂靠车辆的资金来源:
挂靠车辆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两种方式:
1、挂靠人一次性将购车款支付被挂靠方,再通过被挂靠方购买车辆。
2、挂靠人将首付款交给被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贷款,取得车辆后,由挂靠人负责分期偿还银行借款。
四、 挂靠经营的账务处理:
(一)不同的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1、挂靠人一次性将购车款支付被挂靠方,再通过被挂靠方购买车辆。
(1)收到挂靠方支付的购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2)购买车辆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挂靠人将首付款交给被挂靠方,以被挂靠放的名义贷款,取得车辆后,由挂靠人负责分期偿还银行借款。
(1)取得挂靠方交付的首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2)购买车辆并取得银行贷款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二)车辆投入运营的账务处理:
1、支付运营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由于被挂靠方与挂靠方签订合同时,一般约定费用由挂靠方承担,运输公司在支付运输费用时,同时需做会计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2、取得营运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提车辆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4、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收到挂靠人分期偿还的车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同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6、计提企业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7、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8、车辆报废处置:
(1)车辆报废处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者: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三)损益结转:
1、结转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利润
所得税费用
2、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挂靠户从公司拿走利润的账务处理
(1)通过冲抵前期购车挂靠方转入的车辆购置款拿走一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挂靠方
贷:银行存款
(2)通过提供营运发票拿走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是专票)
贷:银行存款
(3)剩余部分如果无法提供合法合规的票据,通过分配经营所得的方式拿走剩余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经营分成
贷:银行存款
附件:承包经营合同、银行转账单、收据。身份证复印件、代扣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五、税务风险防范:
(一)建议各挂靠方以入股方式投资运输企业,规范、合法经营。
(二)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采取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经营管理。通过简单的契约形式,明确挂靠车辆的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挂靠车辆的经营收入与经营费用通过被挂靠方进行规范核算管理,并以挂靠方为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义务。
出自焦点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