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出台的政府采购法规来看,对于采购人的上级相关部门有没有权力调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的精神来看,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或采购人的上级部门,是有权加强对下级部门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的。
该指导意见指出:“采购人应当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所以,采购人的上级相关部门调阅下级的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是符合规定的,也是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