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执行!招投标全面取消纸质文件

2019-04-30 13:20 阅读 1,055 次 评论 0 条

实现招投标全流程在线化、无纸化是推行电子招投标的重要目标之一,有助于降低招投标交易的制度性成本。

自电子招投标推行以来,许多地区为实现交易模式的平稳过渡往往会经历纸质与电子“双轨制”并行的阶段,既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又要使用电子方式递交和解密。

投标文件纸质与电子双轨运行,对投标人来说不是更便捷而是更繁琐了,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目标难以实现,交易环节的减负效果也大打折扣。

对此,六部委在《“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要求,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但不同的地区和企业“双轨制”阶段的期限长短不一,长的有几年,短的几个月。

“双轨制”的根源无非两点:

一是担忧是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功能不稳定,开标失败的概率较高,以纸质的作为补救,心里不慌。

二是行政监督部门的路径依赖,仍然是要求招投标资料纸质递交、纸质审批。

所以完全的无纸化必须依赖交易系统的高稳定性和监督部门的思维转变。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标志着全省正式迈入了无纸化的新阶段, 电子招投标推进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此前,河北省衡水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启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投标环节不得强制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省市在摒弃“双轨制”要求,离真正的全流程目标越来越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取消招标采购

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

根据省公管办《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公管办〔2018〕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消除线上电子交易和线下纸质文件并存的现象,提高招标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现决定,凡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起,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11月1日前已发布公告或文件的,按原公告或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制作的投标(采购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资料等全部文件均以电子文件形式呈现并保存,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

三、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二次报价等工作;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历天内,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可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全套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资料。

四、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应加强电子化交易流程和交易系统的操作学习,评标(评审)专家应加强计算机辅助评标评审系统的学习使用,确保全面推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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