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对于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但是招标相关的法律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一套特殊法规。一般来说,项目金额达到一定高度,项目十分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是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可能会出台针对该项目的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招标是招标人将招标事务委托于依法设立的专业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