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应该在开标前多久提出? 2019-01-11 09:24 阅读 2,482 次 评论 0 条 《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固定。截标前10日前提出。 投标文件内容受到质疑,则需要在开标前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限期答疑时间内提出解释。整个过程除非有法规规定的不可以开标的情况出现,否则不影响正常的评审标书和开标的时间。 朕要赏赐 or 朕要分享 分类:招投标知识 标签:内容质疑, 投标人